教务处主任私吞借读费近30万元 6年后案发已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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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7: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07:34:55)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杨波报道:擅自向49名借读生收取了28万余元的借读费,此事在6年后“曝光”,检方根据举报将武汉某重点中学原教务处主任姚某查处。记者昨悉,涉嫌贪污罪的姚某已被江汉区检察院批捕,并移送审查起诉。检方指控:现年59岁的姚某,在担任武汉某重点中学教务处主任期间,于1993年9月至1997年4月,擅自收取49名借读生的借读费28.52万元,私自收款后不入账,教务处其他领导及工作人员均不知情。据介绍,姚利用所收到的借读费为己谋取福利:将所收借读费中的7万元借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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