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试行廉政保证金制 廉洁公务员退休可拿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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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01 重庆晚报 | ||||||||
据现代金报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进行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试点,通过经济手段遏制官员腐败。据悉,按照正常升迁,一个公务员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 朱钟毅是杭州市下城区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也是此项制度的主要制订者之一。他说,廉政保证金制度主要以公务员个人负担为主,单位则按照一定系数贴补,个人负担部
“官员清正廉洁,廉政保证金将全额奉还。但是如果官员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将扣减廉政保证金。”朱钟毅介绍说,处分不同,扣减程度也不同。被警告的干部将给予扣除被处分时止以前累积保证金总额的20%,严重警告的扣除40%,撤职的扣除60%,开除的扣除100%。 据了解,宁波慈溪市也正在探索类似的做法,不过其称呼为“廉政公积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公务员个人不负担费用。不同声音 “廉政保证金”涉嫌违法涉嫌侵犯个人财产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杨小君教授:廉政金的做法虽然并没有完全剥夺公务员的收入财产,但是它限制了个人对其合法财产的使用、支配、处置,按照法律上财产所有权的观念,这就是对个人财产权的限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谢庆奎教授:对个人财产进行剥夺、限制,应相当慎重,不宜推广。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对个人财产进行剥夺、限制,尽管可能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和目的,仍然属于违反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制度,也侵犯了个人的财产权利。为公务员变相加薪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杨小君教授:政府财政的来源是靠公民纳税,用机关单位的行政经费来为公务员个人行为作保证金,在法律上是荒唐的。公款变成了私款,违反了现行的财政纪律和财经制度。这是一种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涨工资”。会制造新的不平衡 中国人民大学的毛寿龙教授:公务员从事的也是一种社会劳动,如果使公务员脱离其他劳动者成为高薪族,变成社会的特殊阶层,那么,很可能会拉开政府与普通百姓之间的距离,引发其他社会问题。 (据华夏时报)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