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百米内禁售烟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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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1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赵威)“沈城部分地区卷烟零售点出现过密或太疏的现象,助长了不法商贩违法经营非法渠道卷烟和假烟之风。” 为此,沈阳市烟草专卖局昨天就《沈阳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草案)举行听证。来自沈城各区、县的消费者、个体卷烟经营者和卷烟零售企业代表和沈城烟草专卖局的官员们各抒己见。
据介绍,目前沈阳约有19000个卷烟零售户,根据市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等因素,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决定将卷烟零售户稳定在21000户至22000户。 草案中明确规定,城区、郊区由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及县城临街(路)的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临街(路)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中小学校内部及距离校门100米以内的经营场所等处不得设点。 “这个草案听起来挺好的,可是,有一点让人犯合计,草案中说,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临街(路)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如果在50米内,有两家或者更多家手续齐全的卖烟的业户,按新办法规定,只能留下一家,你说把谁裁掉吧?”与消费者代表的一致赞成不同,来自东陵区个体卷烟经营者代表提出了疑问。于洪区个体卷烟经营者代表也对农村繁华地段销售点控制范围提出疑问。卷烟零售企业代表们面对新办法(草案)显得很平静,他们表示赞成。 沈阳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督察处处长杨寒表示,将参考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调整和补充。修改后的草案将在近期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