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体商标居全国之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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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4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永和、通讯员郭鑫安报道:昨日,省商标事务所发布消息称,目前我省已成功注册集体商标10件,居全国之首。 枣阳市平林镇粮油经销协会,最近经省商标事务所代理的“平林镇”集体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近日已正式受理。自此,我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已达12件,其中集体商标占全国35件集体商标数量的近1/3。
我省10件集体商标中,除一件旅游服务项目的集体商标外,其余都是农副产品商标。 商标专家介绍,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很大的不同。集体商标是一个组织、一个团体拥有和共同使用,并相互遵守的共同标准或共同性质的商标;而普通商标是单个人或单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但我省申请的集体商标中,除“秭归脐橙”集体商标能体现地理或地域的名称,反映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等特征外,多数集体商标都存在美中不足。 与集体商标相比,我省申请原产地的证明商标极少,目前只有“孝感米酒”和“罗田板栗”两件证明商标,且“罗田板栗”还在审定中。 省商标事务所专家指出,湖北有很多知名度很高的农副产品,如洪山菜薹、京山桥米、房县木耳、随州三里岗香菇等。其申请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的条件也很好。如注册成功,可以带富一个县、一个地区,可惜目前仍按兵未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