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衣使者送“法院专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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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4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卫群)从2005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系统在继续坚持法院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的基础上,将推广民事诉讼文书以“法院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这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的。记者昨天从市邮政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院中,已有16家法院的法律文书交由绿衣使者采用特快专递送达,邮政部门表示,他们有能力为整个社会提供“法院专递”服务。
“法院专递”是邮政部门在已开通特快专递网络基础上开展的一种更加安全、快捷的邮寄送达方式。由于邮政部门的速递人员更加熟悉受送达人的邮政编码和地址及住所,这就进一步提高了“法院专递”的质量与效率。此外,“法院专递”以现有的特快专递为基础,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均可以通过11185电话号码及时查询和掌握送达状态。国家邮政局日前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邮政部门必须确保按照“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要求递至邮件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法院专递”邮件到达投递局5日内,在按照详情单上的送达地址投送3次,并经电话联系后仍无法送达的方可退回。 法律界人士指出,“法院专递”是由邮递人员具体完成的一种送达活动,它相比人民法院开着警车去直接送达具有更强的中立性和亲和力,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也体现了对当事人隐私的保护。因此,“法院专递”必将成为今后法院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一种主要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