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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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50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12月13日电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3日表示,司法考试的分数核查仅限于试卷四,对于由计算机评阅的试卷一、二、三,不进行分数核查。由于计算机评卷每一张答题卡都会用不同的阅读机读两遍,双读完全一致后,计算机自动统分计分;如出现任何不一致或者其他问题,必须进行三读或者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人工辨别。“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前三卷分数的真实、客观。我们认为除统分为零的情况外,不再对前三卷进行分数核查,是恰当的,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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