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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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8:54 北京日报 | ||||||||
于均波参加代表视察活动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前的集中视察。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参加视察活动时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私营个体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代表们先后视察了北京物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前门大江胡同解危排险工程、永定门城楼修复工程和京城百工坊。 在物美集团视察时,于均波对该集团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进服务和加强监督,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不断加强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于均波强调,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本市私营、个体经济更快地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私营、个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把中央、市委的重要精神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扶持、鼓励建立为私营个体经济提供有效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三是要继续构建信用和担保体系,解决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于均波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市颁布的《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为本市私营、个体经济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首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参加视察。副市长陆昊陪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柳纪纲参加了视察活动。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