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国企老总薪酬将受职工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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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张敏)“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防止差距过大。”在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中央企业“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关系。要充分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既要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又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近年来,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有资料显示,2002年企业
在部分国企中,存在着管理人员特别是厂长经理与一线普通员工收入分配差距大幅度拉大的现象。一些高管薪水越来越高,而普通职工收入越来越低的情形比较突出。 对此,李荣融表示,“要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贫富过于悬殊,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因此,要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实际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防止差距过大。“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职工的监督。”“在考虑中央企业收入分配时,也要兼顾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实际情况。要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把困难职工放在心上,做好扶贫济困。” 中央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过快 据了解,中央企业人工成本呈现出增长过快的势头。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中央企业人工成本总额同比增长21.6%,预计今年全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将在2.8万元左右,增幅超过15%。目前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仍有超提超发工资、超标准超比例办理各种保险等“超分配”行为。 为解决该问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提出,“要坚持工效挂钩和‘两个低于’的原则,企业工资总量的增长要低于效益的增长,职工年均收入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凡是超出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导致企业竞争力下降的分配措施,应暂缓执行或出台。(张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