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帮助陈老太“大海捞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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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9:1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订购家具12年后方才想起取货,然而厂家、店家都已经搬家。在市消保委的帮助下,糊涂消费者昨天终于取回了这套“陈年”老家具。 1992年因为老房子要动迁,未雨绸缪的陈老太(化名)便筹划着为新房配置一套家具,在南京路某家具店订购一套沪江家具厂的家具,当时的价格是2400元。1993年厂方按照事先约定通知王老太提货,可是陈老太因为房子问题没有解决,家中无法放下新家具,便将提
按照受理消费投诉的相关规定,陈老太的事情已不属于受理范围。而2400元对陈老太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因此,市消保委家具专业委员会便热心地帮助她,在本市所有登记的家具厂中“大海捞针”,终于在闵行区找到了那家已经搬迁的厂家。在消保委协调下,对方主动表示要以诚信为主,愿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最后,陈老太终于取回了十二年前订购的家具。 对此,市消保委提请消费者预购商品要慎重,并且要特别注意时效问题,因为过了特定的时间,权利是得不到保障的。比如对过了保修期和保证期商品的投诉,消保委是不予受理的。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