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推出九项承诺促法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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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29 胶东在线 | ||||||||
齐鲁晚报济南12月13日讯(通讯员 张志华 记者 董震 实习生 米华) 今天,省高院召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向社会郑重作出九项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省高院作出九项承诺分别是:
一、绝不滥用职权,绝不徇私枉法,绝不搞以权谋私;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按规定处理; 三、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绝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和参加娱乐活动,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向法官施加不当影响; 四、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牟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组织工作规定选人用人; 六、严于律己,绝不参与有损法院和法官形象和声誉、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绝不参与赌博,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规定处理,到国外和境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 七、绝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节庆之机收敛钱财; 八、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干警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如发生问题,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作出检讨,并视情节追究领导责任; 九、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责任编辑:刘晔丽 来源: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