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数十村民 国家重点工程头上“动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0:38 江南都市报

  百余亩“压井台”被推平种水稻

  文/图记者谢宝武

  堤坝的“压井台”是防洪的第二道黄线,然而,在水利冬修时节,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的村民竟“擦”掉黄线,人工 或用推土机将数百亩“压井台” 推成平地种植水稻。“
新联圩堤”作为赣抚平原灌区,作为国家重点工程,村民此举就是 在国家重点工程上头上“动土”,其举严重违反了《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可是,村民至今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村民为何疯狂将“压井台”推平种水稻,难道真是有关部门在纵容不成?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报料:数百亩“压井台”被推平种水稻

  11日晚,本报记者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家住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一位叫李林(化名)的知情者给记者报出猛料称 ,有村民用推土机将连着鄱阳湖的“新联圩堤”的“压井台”推成平地种水稻。

  李林称,按照有关法规,圩堤的“压井台”作为堤脚,是不能推平挪为他用的。假如“压井台”倒掉的话,万一发生 水灾,新联村将变成“汪洋大海”。在1998年以前,部队每年都有官兵来“新联圩堤”抗洪。因为这些年没发生什么水灾 ,另外,由于水稻每百斤可卖到78至85元不等的价格,推平一亩“压井台”种水稻亩可达千斤。见有利可图,一些村民竟 打起圩堤旁边“压井台”的主意。从去年2月份至今,村里陆续有村民请来推土机将“压井台”推平,他知道村里至少有近2 0余户村民挖过或是用推土机动过“压井台”。有用来种水稻的,有用来种植鱼草的。而种水稻的水都是从鱼塘抽上来的。据 他所知,有一位“关系比较硬”的村民,竟推平了一二十亩“压井台”。

  “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至今,村民推平的‘压井台’至少有上百亩,但至今有关部门抱着无所谓态度,没有严厉制 止过。‘压井台’被推平后成了潜在‘隐患杀手’。”李林心里不免有点担心。

  调查:“新联圩堤”的“压井台”惨遭破坏

  13日上午,记者驱车来到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的“新联圩堤”。在新联村街上,报料人李林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 是:“以前,他们村民在‘压井台’上挖点土都要被有关部门罚款,可如今竟发展到村民疯狂用推土机推‘压井台’的程度, 那可是村民的‘护命堤’呀!”

  在李林的带领下,记者沿着“新联圩堤”走过去。顺着李林手指的方向,记者发现“新联圩堤”旁边的“压井台”已 被推成平地,原先的“压井台”只留下些许稻秆。

  李林告诉记者,去年村民推平的“压井台”,种下的水稻已经大丰收了。前一个月,有些村民推平了一些“压井台” 准备明年种水稻。

  记者驱车行了二三里路,发现“压井台”的破坏触目惊心。在“新联圩堤”的旁边,记者不时看到帐篷及木板房,而 通向这些普通建筑的路,也已被人在“新联圩堤”上挖出一道很深的“伤口”。据李林称,这些建筑的主人也是推平“压井台 ”的始作俑者。那些人除了养鱼外,还在“护命堤”上种水稻、鱼草。

  在一座土砖房前,一台推土机静静地摆在旁边,记者发现土砖房的两侧是刚刚被推平的“压井台”。记者朝屋内喊了 一声后,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走了出来。

  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这位自称叫胡顺安的老人告诉记者,他将“压井台”推了有六七亩地,是准备明年用来种鱼草 的。

  “你知道‘压井台’是防洪的,是不能推平用来种植的?”记者反问道。

  对此,胡顺安理直气壮的告诉记者,他将“压井台”推平种鱼草是为了保护水土流失,并且经过南昌县塘南镇政府及 水利部门同意的。到明年每亩地要交50至80元不等的钱给有关部门。这里很多村民都推了“压井台”,又不光是他一个人 。

  反映:村委会只能“教育教育”

  对于胡顺安的说法,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村委会书记樊细老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了否认。“谁敢收推平‘压井台’换 来的钱。”樊细老告诉记者,那些推平“压井台”用来种水稻、种鱼草的村民说是什么中央有精神提倡种植水稻,但不管村民 以什么理由,“新联圩堤”的“压井台”是坚决不能动的。

  樊细老称,在新联村,胡顺安推了10余亩“压井台”的地,李国根家里推了有五六亩,另有10余户村民是用锄头 等工具偷偷摸摸挖的“压井台”。据他所知,“压井台”有150亩地,但起码有三分之一被村民夷成平地。

  难道“压井台”被村民严重破坏,村委会就没有责任吗?樊细老向记者解释称,,针对村民推平“压井台”一事,村 委会开了二三次会议研究,并且南昌县水利局、镇政府、水管站等有关部门到了现场堪察。对于那些推“压井台”用于种水稻 的村民,现在都被村委会制止了。而村委会只能对推平“压井台”的村民“教育教育”,村委会又没有罚村民款的权力。

  记者采访完正要离开时,樊细老对记者明确表态,假如再发现有村民推平“压井台”用来种水稻或是种鱼草的话,村 委会将会把推“压井台”的村民移交水利部门或是公安机关处理。

  疑问:是谁给夷平“压井台”的村民撑腰?

  据记者了解,南昌县塘南镇新联村的“新联圩堤”是赣抚平原的重要灌区,是国家重点工程。然而,却有村民在利益 的驱使下,不顾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疯狂在国家重点工程头上动土。村民如此兴师动众将“压井台”夷成平地达一年之久、 严重破坏“新联圩堤”的整体牢固性,竟无人追究相关破坏者的责任。

  根据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灌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 止从事下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一)爆破、打井、葬坟、采石、采砂、取土、挖塘、建窑、破坏植被;(二)在渠道 堤顶和内、外边坡开垦土地种植农作物;(三)堆放弃土、弃碴、杂物;(四)兴建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的各类建筑物、构 筑物。第十五条规定:禁止在渠道及兼作分洪道的渠道内建设有碍输水和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秆 作物以及从事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第十六条规定: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禁止非灌区水 利工程管理人员操作水利工程设备。

  对于违反规定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恢 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严重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 款。

  而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渠道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的,由水行 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 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违反该条例的村民仍是平安无事,难道是人在撑腰、纵容?

  记者手记:村民竟在国家重点工程的头上“动土”,肆无忌惮将“压井台”

  夷平种水稻,村民的做法令人觉得荒唐,但荒唐之余,我们会想,如今是水利冬修的时节,村民的做法似乎太让人费 解。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种水稻的利润太大,让他们冲昏了头脑。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