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拟设立执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严打赖债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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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3:27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针对每年高达250多万件的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拟设立“执行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故意赖债者成为“过街老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寸步难行。 近年来,社会诚信度降低,自动履行法院判决的比例越来越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比例越来越高。据介绍,1993年,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约占30%;1998年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松有在12月14日举行的“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座谈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建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这一系统将利用人民法院网这一网络平台,把全国各级法院的每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第一时间录入到系统的数据库中,并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据介绍,“执行黑名单”中信息将十分详细,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执行进程和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 有了这个“黑名单”,将使被执行人为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付出沉重代价。黄松有说,希望通过这个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的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系统,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也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的个人消费。如此一来,将全面压缩赖帐者的生产、经营、消费空间,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想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重树自己的形象,只有尽快自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 黄松有表示,这一系统同样也是对执行法官的监督。这些执行信息的公布,可以让社会更好地通过这一平台来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以公开促公正。 座谈会上,来自中央政法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同志,对最高人民法院的这项重要举措予以充分肯定。他们表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这项工作。 目前,设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有关软件也正在设计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