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公安厅出台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4: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12月14日消息 (记者 张静)辽宁公安机关今日出台“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制度要求从12月起,辽宁省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定期深入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变上访为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减少来省和进京的上访数量,为东北老业基地振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辽宁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白月先介绍说,“省厅有关领导每月到各市公安局接待上访
群众一次,时间为一天。第一次下基层的接待时间定为12月20日到30日,具体时期由省厅有关领导与抽负责的市局联系。2005年2月开始,每月接待日期在当月第四周,接待地点设在各市公安局控申接待室。各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将参照省厅的作法,确定市局领导到县区和县区到乡镇街道接待上访群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要求“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必须责任明确,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接待群众上访、处理控申案件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新问题,特别是对2004年以来执法活动中新产生的控申案件,在接待解决的同时,要责成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查办责任不落实、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案件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