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厅出台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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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4:3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沈阳12月14日消息 (记者 张静)辽宁公安机关今日出台“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制度要求从12月起,辽宁省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定期深入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变上访为下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减少来省和进京的上访数量,为东北老业基地振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辽宁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白月先介绍说,“省厅有关领导每月到各市公安局接待上访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要求“每月定期下基层接待上访群众制”必须责任明确,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接待群众上访、处理控申案件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新问题,特别是对2004年以来执法活动中新产生的控申案件,在接待解决的同时,要责成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对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查办责任不落实、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案件该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