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必须严肃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政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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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19: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14日电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今日全文播发了这篇讲话。
温家宝说,多年来,中国在土地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征用和占用、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等,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现在突出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 他称,加强土地管理,关键是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地用地,不能执法犯法。二是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审批土地,不得违反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更不能弄虚作假,搞化整为零、拆分审批。三是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停留在交罚款、补办手续上。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的要复耕。既要查处违法行为,又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四是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以利于社会各界监督。监察、审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防止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