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税收优惠将遭清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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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1:26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鹏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鹏)借用、买卖再就业优惠证或冒名顶替下岗失业人员骗取税收优惠的行为今后将很难得逞了。昨天,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地税部门表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新要求,在此次检查中,地税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劳动等部门的配合,对借用、买卖、冒名顶替并注销原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借以骗取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经营者,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已减免的税款应予追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