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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学子之死揭医疗体制弊端(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4:10 重庆晨报
清华学子之死揭医疗体制弊端(组图)
张春鸣去世后,清华大学校医院受到质疑。图/新京报

清华学子之死揭医疗体制弊端(组图)
张春鸣生前一直乐观地相信“自己的病一定能治好”。核心提示

  11月21日,清华大学学生张春鸣在昏迷中离开人世,年仅21岁。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他因腹泻至少4次到校医院看病,校医院诊断为肠炎并不同意其转院诊疗,他自费到北医三院确诊为肠癌晚期。张的去世在清华师生中引起震动。

  专家称,目前,高校医院确实存在医疗水平不高、控制费用、限制转院等情况,并且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高校医疗体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本报讯据新京报14日消息11月21日下午5点15分,肠癌夺去了清华大学2001级土木系21岁学生张春鸣年轻的生命。他的母亲朱女士说,从8月开始,做完第二次手术的张春鸣身体只能呈100多度弯曲,不能躺下,他就这么坐了3个月后,在昏迷中“走”了。

  从“肠炎”到肠癌

  张春鸣的病是从去年12月开始的。曾陪他看病的同寑室同学回忆说,张春鸣当时因腹泻到校医院看病,诊断是胃病。今年2月开学后,张春鸣又开始连续腹泻、胀痛,有时在半夜去校医院看急诊,当时的诊断结果成了肠炎。

  张春鸣在清华校医院的门诊手册记录了今年2月27日的一次诊治情况:“慢性腹泻1月,大便3-4次,日,稀水样便。伴有胀痛。”

  3月1日,张春鸣又去校医院就诊。当日门诊手册上只有两句记录:做肠镜;查肝功。

  陪张春鸣看病的同学回忆,当时医生提出做肠镜,但是校医院没有洗肠液,医生建议他们去学校的定点医院———北医三院买洗肠液。张春鸣提出,与其买洗肠液不如直接转三院做肠镜,但未得到医生的同意,肠镜这一项最终没做。

  按同学的回忆,3月14日,张春鸣再也无法忍受病痛,自费花500多元到北医三院就诊,最后的诊断结果为直肠癌晚期。

  随后,张春鸣被允许转到北医三院做手术。4月13日,张春鸣做了第一次手术。

  张春鸣的手术医生、北医三院普外科姚宏伟医生告诉记者:病人转院过来时,已经晚了,打开(腹腔)之后发现里面已经完全扩散了。从肿瘤的一般病程上来讲,已经是很晚期了。

  据医学资料显示:肠癌如果发现得早,手术后还是有存活希望的。

  学生将校医院告了

  张春鸣去世当天,在水木清华BBS上的众多悼念文章中,有人专门针对校医院的诊断提出疑问。

  张春鸣的父母离开北京回江苏启东老家,临行前,他们留给校医院一句话:“都是一个孩子,送他上了清华太不容易,以后请不要耽误其他孩子的病。”他们并没有找校医院理论,“孩子都没了,再要个说法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还告诉记者:“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今年6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有学生状告校医院的事情,但是我们并不想那么做。”

  张春鸣父母所说的学生状告校医院一事发生在今年6月9日,清华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熊定中起诉校医院,称医院将慢性阑尾炎误诊为急性阑尾炎并进行开刀手术,发现后又转到北医三院进行第2次手术,他为此要求校医院道歉并赔偿1万元。熊定中向媒体解释自己状告母校医院的初衷是:“爱之越深,责之越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清华大学学生说,学生们对校医院的反映和质疑已非一日,早在2001年11月,该校一学生社团就做过一个问卷调查,题为《同学眼中的校医院》。当年11月9日,共发放了500份调查问卷,10日在水木清华BBS上公布调查结果,在去过校医院的276人中,对校医院的总体满意度情况为:很满意者4人,占1.45%%;觉得还可以的有108人,占39.13%%;不太满意的有117人,占42.39%%;极不满意的有43人,占15.58%%.对校医院医务人员医术水平的评价为:认为很高的,有3人,占1.09%%;觉得还可以的有113人,占40.94%%;认为不太好的有112人,占40.58%%;觉得很差的有31人,占11.23%%.

  一位清华大学物理系教师对记者称,他从来不去校医院看病,宁愿自己掏钱到外面看。

  校医院的说法

  张春鸣去世后,校医院因当初未能确诊张的病情成为了学生们质疑的焦点。

  清华大学校医院负责人对未给张春鸣使用肠镜的解释是,医院当时肠镜设备刚到,医生对其还不太熟悉,暂时无法做。

  对于此前的熊定中案,清华新闻中心在回答其校内媒体记者采访时称,校医院出示了一份对此事件的情况说明,主要是:经过多位校外三级医院的专家对整个医疗过程进行病例分析,形成四点专家意见:1.清华大学校医院对此病例处理不存在误诊问题;2.本例临床表现不典型,诊断有一定难度;3.本例治疗过程无违章、违规操作;4.不属于医疗事故。

  12月1日下午,海淀区法院熊定中案承办法官表示,目前该案还处于医疗鉴定阶段,必须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开庭。

  限制转院的背后

  清华大学校医院的转院制度规定:“转院一律先办理转诊手续;本院无条件治疗、检查而必须转院的,由负责治疗的医师提出转院建议,经科主任或指定的副主任医师会诊后,方能转往合同医院(北医三院);转非合同医院需先由校医院转诊至合同医院(北医三院),由其开具转诊证明后,再经校医院相关科室医生开转院申请单,报主管院长审批。这样如果没有校医院的转院单,去其他医院检查,学生要自己承担费用。”

  张春鸣的同学认为,校医院控制转院背后会有费用因素的考虑,“转院后大医院的诊断费用肯定要比在校医院高,学校医保出的钱就多。”

  对限制转院的猜测,清华大学校医院负责人回复称,校医院没有说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转院。辅助检查不好做的,或者说某些手术做不了的,校医院都会负责转院。另外就是一般来说,医生会先给你用药,然后根据效果再考虑是否转院。如果效果不错就不转;如果效果不行,或者病人一再要求转院的话,校医院也会负责转院。

  公费医疗之惑

  对于校医院所存在的诊断和转院方面的问题,卫生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孙东东说,由于公费医疗费用等原因,目前在高校医院中,医疗水平不高,开便宜药、限制转院、控制费用等问题,早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当然也不是清华大学校医院一家的问题。

  清华大学的向老师证实,清华在校生享受的公费医疗标准是,除了国家规定的个别自费药物或治疗项目外,学生看病基本是100%%报销的。

  北京大学校医院公疗办和报销处的有关人员也表示,学校在公费医疗费用方面的付出是非常大的,每年在这方面都要贴几百万元,原则上小病是要在校医院看的。

  孙东东对此也表达了类似看法。他说,高校医院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都是小而全的模式,和国有企业的职工医院相似,都有办“小社会”的意味。

  目前,各高校享受公费医疗的教职工和学生加起来,基本都要超过万人了,按照现在每人每月补贴7.5元的标准,一名重症学生就可能花去上百名学生的补贴费用,所以学校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负担肯定是非常沉重的。

  学生办保险是个方向

  在医疗费用的压力中,除了学校、医院本身需要承担外,学生本身的压力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重症患者。清华大学的向老师说,张春鸣的医疗费先后花了将近20万元,属于公费的部分全部报销。而他使用的一些高档针剂、进口药品等不属于公费报销部分,学校师生和张春鸣在北京的高中校友共捐款4万多元,差不多抵了自费医疗费用。

  实际上,北京大学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已经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开始了学生参保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北京大学校医院公疗办有关人员在接受咨询时表示,学生办保险应该也是个方向。险种包括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一年定期寿险等,每年160元的保费,学生和学校各承担80元,保险金3万元至20万元不等。学校还指定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帮助学生落实投保的有关事宜。

  太平保险公司团险运营部客服主任孙先生说,这种保险形式应该是对现行公费医疗体制的有益补充。去年11月初,北大就有5000多人投保,今年11月初,又有8000多人投保。在此期间,还赔付了两宗20万元的意外死亡案例。孙先生说,这种形式可以同时减轻学生和学校的医疗负担,现在他们还在与其他高校洽谈此类业务,与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和人文大学等已经开始了一定程度的合作。

  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认为,高校医院的医疗体制改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很难一揽子来个根本解决。学生参保是个很好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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