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刊登“政绩广告”并非一无是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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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6:16 北京青年报 | ||||||||
为了在即将到来的民主评议中顺利过关,江苏省一些厅局级单位纷纷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以宣传本单位的工作业绩。但是,这种颇具新意的做法受到了舆论的批评,一些人认为,这种大打“政绩广告”的做法暴露出某些机关领导对民主评议缺乏诚意。 这些政府机关都是传统意义上的所谓“衙门”,如果不是事出有因,很难想象他们会花钱买报纸的版面做“政绩广告”。那么,这个“因”是什么呢?那就是民主评议的制度设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开展得非常有限,群众很难通过方便快捷的渠道了解政府机关的工作状况,很多人甚至根本不了解某些厅局的职能。在这种信息沟通不畅的前提下,进行民主评议难免有“盲人摸象”的弊端,评议结果也很难说是公正有效的。政府机关刊登“政绩广告”的做法虽然有王婆卖瓜的嫌疑,但是,只要所提供的信息不是虚假和夸张的,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沟通作用,还能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政府的功能设置。从这个角度看,刊登“政绩广告”也能说得上是“降尊纡贵”的亲民之举,是打通官民之间信息鸿沟的有益尝试。 几年来,民主评议的工作一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项措施对扭转政风、行风的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不能否认的是,由于评议制度的细节设计还不够科学和完善,也闹出了不少笑话。比如西部某地把评议问卷刊登在报纸上,结果被评议单位狂购报纸,一时间洛阳纸贵;有些地方试行网上评议活动,被评议的单位就广泛发动群众点击鼠标,这样的评议结果自然是虚假无效的;更有少数地区出现了请客、送礼以拉拢评议代表的“贿评”行为,如果不能从制度本身杜绝这种情形的发生,民主评议就可能演变为另一种形式的寻租活动。相比以上种种,刊登“政绩广告”也能算是最为无害的对策了。 作者:蔡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