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民工欲向总承包商讨工钱 省建二公司愿意承担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06:46:22)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毕卫、丁玥)“包工头闵老板现在不能全额给付拖欠工资,我们将直接向总承包商省建二公司讨工钱。”昨日下午,迄今讨薪无果的陈国文等拟赴省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投诉。 记者在武汉经开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查悉,陈国文等打工的沌口永久社区还建楼项目合同,是该公司与湖北省建筑总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简称省建二公司)签订的,省
昨日,记者辗转三镇,就五民工欲向总承包商讨工钱问题,采访了汉口省建二公司,以及改任武昌省建五公司党委书记的杨某。面对记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杨某证实了合同的真实性,而省建二公司现分管负责人表示:“作为这个项目的总承包商,一经调查核实陈国文等人的欠薪情况,省建二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给付责任。” 据省劳动监察大队介绍,按照省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的“谁承包谁负责”原则规定,如果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