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350元最高5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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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6:54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12月14日讯(记者 杨飞越 通讯员 程黎)今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2005年1月1日起,我省17市全面调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分别为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同时也适用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仍由各市人民政府研究公布。今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再同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今年4月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全国至少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确
(来源:山东捧得首届中超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