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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2000平方米植被被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7:22 山西晚报
东山2000平方米植被被毁(图)
  森林法规定:采伐森林树木,必须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然而,自8月份至今,太原市东山绿化基地200余棵松树、柏树却遭到私自砍伐,2000余平方米植被遭到破坏,目前破坏行为尚未停止。

  12月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有着40余年树龄的大树横躺竖卧,随处可见。而该林地产权所属单位太原市工业资产物业管理中心(原为太原市机械局)却并不知此事。据此局负责人李刚讲,这片林地位于杨家峪望城垴黑沙坪区域,都是他们单位于1964年绿化荒山时组建绿化队种植的,“伐树的事从来没有人对我们讲过。”

  在杨家峪街办,护林委员会李跃福主任讲,此事是郝庄村村委会雇用太原市供电局施工队所为,其欲在林地内建三座电塔,在建第一座电塔毁树时护林委员会就进行了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对于建第二座塔又发生的毁林,他们并不知情。“从来没有见过任何采伐证件,这属于私采滥砍违法行为。”

  在接受电话采访时,施工方负责人朗书根称,他们已向东西山绿化办公室田主任交了钱,采伐文件也已见到,“工期不等人,建塔还得再砍树。”

  本报记者 李春泽 摄影报道(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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