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政绩广告"不能如此笼络人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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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8:08 新桂网 | ||||||||
近日,江苏省82个省级机关厅局级单位和部分中央部门管理单位开始首次接受江苏省各界万余群众评议。排名靠后的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整改,主要负责人将接受诫勉谈话,而且,以后连续两次评议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将受到组织处理。为了增加本单位的知名度、美誉度,争取在群众评议中“过关”或者获得好评,一些机关单位开始大量在媒体刊登“政绩广告”(据新华网12月14日报道)。
让群众评议政府作风,是政府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行动。能不能正确对待群众评议,本身就能反映出政府单位的作风。大打“政绩广告”的做法,令人怀疑其接受群众评议的诚意。 舍得花钱刊登“政绩广告”,无非是想增加本单位的知名度、美誉度,争取在群众评议中“过关”或者获得好评。“政绩广告”果真能有这样的效果吗?参加评议的1万多人是江苏省人民群众的代表。他们对机关单位作风的评判,主要来自日常与这些单位工作接触中的感受和见闻。 他们看重的是这些单位做了什么、做得如何,而不是说了什么、说得怎么样。他们也知道自己作为群众代表,无权仅凭个人好恶对这些单位的作风作出评价,而应当用“大家”的视角来审视这些单位的作风。所以,想用“政绩广告”笼络人心,争取赞成票的做法,是很难有所收效的。 不仅如此,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还是投机取巧、哗众取宠,群众会作出公正的评判。再深究一步,这些广告的费用从何而来?是不是挪用了哪里的专项经费,或者办公经费?如果是这样,那就愈加会损害这些单位的形象了。 像“政绩广告”这类东西,本意是给自己评功摆好,争取好的评议成绩,但实际效果可能适得其反。如果“政绩广告”能左右评议结果,群众评议也就没什么意思甚至等于添乱了。政府单位要想在群众评议中“过关”或者获得好评,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唯有平时下功夫,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新华社记者石永红) 作者:石永红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