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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安全生产总动员 重特大事故一小时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09:14 时代商报

  昨日上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紧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并就今冬明春及“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一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给省级管理部门。

  前11个月重特大事故上升

  今年前11个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8635起,同比增加329起,上升0.86%,死亡4239人,同比减少184人,下降4.1%,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92起,死亡368人,同比增加10人,上升2.8%。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各类特别重大事故。但重特大事故呈现上升趋势,共发生13起重特大事故,死亡54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2起,死亡33人。

  重特大事故一小时报省政府

  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辽宁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的趋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今后,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各类重特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逐级上报给省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做好安排救援工作。

  开展“两节”、“两会”安全检查

  岁末年初,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锅炉等事故的高发期,也是煤矿“一通三防”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公众消防安

  全等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此,省政府要求,必须加大对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危

  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对矿山特别是煤矿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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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单位负责人必上8学时安全课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秦逸)昨日,记者了解到,辽宁省政府即将出台《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此规定,今后,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不达标将不得开工。与此同时,政府还将实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时代商报 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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