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之间以邻为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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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1:00 新华网 | ||||||||
盟市之间以邻为壑 在内蒙古部分地市的交界地带,这种以邻为壑的现象同样不鲜见。在素有“黑三角”之称的内蒙古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交界处,记者看到不少小炼焦、小炼铁、小洗
据了解,在乌海市与临近的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边界两侧约10公里的范围内,分布着鄂尔多斯市棋盘井高载能工业园、碱柜工业园、蒙西工业园、阿尔巴斯苏木工业园和阿拉善盟乌斯太高载能工业园,以及乌海市的乌达工业园、西来峰高载能工业园等7个工业园,其中乌斯太高载能工业园、蒙西工业园与乌海市仅一路之隔。 乌海市环保局局长胡雪峰介绍说,乌海市同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搭界地区共有企业290多家,主要以硅铁、电石、炼焦、洗煤等高污染企业为主,每天排放大量烟尘、废气和废渣。 胡雪峰说,乌海市是新兴能源型工业城市,本身污染就重,如此一来,乌海市成了污染企业围困的孤岛,常年为烟尘所笼罩。据粗略统计,乌海市周边地带年烟尘排放量在8万吨左右。 交界地带的污染问题管理起来非常困难。如内蒙古进行县区划界时,规定划到乌海市境内的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的企业依旧归鄂托克旗管理。在乌海市与鄂尔多斯市交界地带,目前此类企业有40多家,主要是污染严重的炼焦厂、小白灰和小化工厂,很多企业还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乌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队曾到这一区域的一家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检查,结果被围困在企业院内达数个小时,直到鄂托克旗公安局的干警赶到才得以解围。 污染企业为何偏爱地区交界地带 污染企业为何偏爱地区交界地带呢?内蒙古环境监察总队队长王树晓分析说,污染企业在地区交界地带大量聚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交界地带本身受重视程度低,环境监管力度不够,加上很多地区位置偏僻,山大沟深,执法难度非常大;二是交界地带多处在同一条资源带上,如内蒙古与陕西、山西交界地带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丰富,电石、小炼焦、小白灰等企业聚集的状况由来已久;三是环境保护实行属地管理,执法不能越界,污染企业善于利用各地区之间微妙的关系打游击,一边被取缔,就跑到或被“请”到另一边落户,斩草除根的难度极大。 原内蒙古环境监测中心监测站总工程师郄丕武认为,除了以上因素外,还有一大因素不应忽视,即以上地区经济落后,资源非常丰富但工业缺乏基础,处于资本积累阶段的企业主为谋暴利不择手段,国外这种事例也非常多。 与此同时,郄丕武告诉记者,地方保护主义和长官意志才是污染企业扎堆交界地带的根本原因。他说,有些地方领导环保意识薄弱,加上现有干部考核制度中,经济总量增长是硬指标,环保为软指标,因此一些地方领导为求政绩,强把“发展是硬道理”歪曲成“污染环境有道理”,招商时不惜招污纳垢,而一旦出问题,则往往拿环保部门做替罪羊。 根治交界地带污染需要新思维 记者从内蒙古环保局了解到,为解决交界地带的污染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环保局和环境监察总队近年来多次进行尝试,但收效甚微。2003年年底,国家环保总局曾在陕西府谷县召开晋、陕、内蒙古三省区不法排污企业治理整顿现场会议,其后,相关省区的环保部门加大了自己一侧的污染治理,取缔了不少污染企业;但因交界地带经济落后,污染企业能带来税收和就业机会,加之各地治污的行动不尽一致,力度有所差别,因而地方政府甚至部分群众对待污染的心态难免摇摇摆摆。 郄丕武、王树晓等人认为,欲根治交界地带的污染问题,仅靠环保等条管部门发力难以奏效,需要树立新思维。他们建议,一方面,要有法必依,严格将环保法律法规落在实处,同时,改革干部考核制度,将环保考核列入干部政绩测评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机制上,他们建议采取居高临下的方式治污,即盟市交界地带有问题,至少应由省一级环保局来处理,省际交界地区污染严重,则由国家环保总局或国务院出台整治意见。具体办法为上级部门向交界地带派驻工作组,检查和督促当地的治污进程,并与地方一把手签订限期治污达标和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的责任状。治污达标后,上级部门还需对交界地带进行定期巡查监督,如发现问题要追究工作组负责人的责任。 王树晓告诉记者,今年9月底,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再次联合组织了专项调查组,对以上地区的污染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和细致的调查。他说,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等省区交界地带的污染问题目前已引起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12月初,国务院将召集有关部委和山西省、陕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商讨彻底根治交界地区的污染问题。(完) [上一页]  [1]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