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拟设“执行黑名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3:27 海峡都市报 | ||||||||
N人民 本报讯针对每年高达250多万件的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拟设立“执行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故意赖债者成为“过街老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寸步难行。 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松有昨日透露,该院正在建立“人民法院执行
黄松有表示,“执行黑名单”中信息将包括:案号、执行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依据、执行当事人、执行标的额、执行进程和委托执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结案方式、实际执行到位款项、债权凭证发放等内容。 他说,希望通过这个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的链接,并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只要被执行人进入这个系统,就说明其资信出现了严重问题。在没有履行法律义务之前,其向金融机构融资将遇到极大困难,注册新公司、购买车辆、购地置产、承揽工程、经营贸易、出境等也将受到严格限制,甚至会严重影响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的个人消费。 黄松有表示,这一系统同样也是对执行法官的监督。执行信息的公布,可让社会更好地通过这一平台来监督法院执行工作,以公开促公正。 据悉,近年来,自动履行法院判决的比例越来越低,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比例越来越高。1993年,法院判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约占30%;2003年,涨至52%。法院执行的工作量越来越大。 目前,设立“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有关软件也正在设计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