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小姐作诱饵劫杀嫖客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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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4:4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因被指控利用卖淫女设套结伙抢劫嫖客并致人死亡,39岁的黑龙江人王洪飞和几名同伙今天在二中院获重刑:“鸡头”王洪飞和看小姐的高山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看小姐的于志君和小姐吴凤兰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 据于志君和高山在法庭上的交代,王洪飞是组织卖淫的“鸡头”,管理着20多个卖淫女。法院经审理查明,高山在198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8年又因犯盗窃罪被
法院还查明,2000年9月25日晚,于志君还伙同周立军、周伟东(均另案处理)在黑龙江省肇东市一胡同内,强行劫取了被害人150元现金和价值1650元的手机等物。于海波高志海 网络编辑:陈岩 今年最大团伙犯罪三主犯被判死刑 没处方买到处方药消费者告药房败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