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最大一起团伙犯罪案三主犯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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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4:59 北京晚报 |
本报讯 (通讯员郭京霞记者王蔷)以“黑车”司机为抢劫目标,一伙歹徒先骗乘出租车行至偏僻之处再实施抢劫,遇到反抗就对司机行凶杀人并抛尸荒郊,劫走汽车财物。今天上午9时30分,今年北京各法院审理的最大一起团伙犯罪案在一中院大法庭开庭宣判。法官宣读了长达46页的判决书。侯士好等17名被告人因犯有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及销赃罪,3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2人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有期徒刑。 侯士好犯罪团伙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他们在北京、河北等地疯狂作案36起,先后致4人死亡,抢劫、盗窃财物共140万元。2003年5月至7月间分别被公安部门缉拿归案。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侯士好、王海文、齐宪春经预谋,于2002年12月29日20时许,在房山区城关兴房东里小区内,侯士好、齐宪春二人持刀对被害人刘某进行威胁,遭反抗后,持刀向刘某胸腹部、腿部、颈部猛刺,劫取人民币2000余元及桑塔纳牌2000型轿车1辆。40岁的刘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三人将尸体弃置他处,驾车逃匿。其后他们还在河北等地抢劫杀害了3名黑车司机,并将尸体抛尸或焚毁。此外,他们还疯狂实施抢劫、盗窃等行为,劫取财物共计100多万元,仅桑塔纳小轿车就有11部之多,他们还受他人雇用准备预谋杀害河北一村委会主任,后因被抓获,预谋杀害未能得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