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首宗绑架撕票案昨开庭 三名罪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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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9: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湛江讯 昨天,湛江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廉江首宗绑架撕票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3名罪犯以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被判死刑。 湛江市检察院在起诉时指出,今年11月初,被告人李太权纠集被告人梁永才、缪永市密谋绑架作案,李太权提出绑架电器老板罗某勒索钱财,梁永才和缪永市均表示同意。尔后,三被告人准备好作案工具:3支猎枪、1支改装发令枪、一把小刀、一个拇指铐、一张电话
因罗某出入均驾小车,难以绑架,三被告人便决定绑架罗某的儿子。经过好几天的跟踪窥探,三人掌握了罗某的儿子罗某某的活动规律。11月12日早上,三人在罗某某上学的路上将其拦住,以罗某某偷自行车为由,强行将其挟持上小汽车,绑架到瓦窑岭树林内收藏。然后,梁永才打电话向罗某某的父亲罗某勒索赎金200万元,最后双方约定赎金为60万元,并定于当晚11时在廉江市石城镇某村北面的高街桥桥头处交赎。 当晚约11时,梁永才、缪永市驾驶一辆摩托车将罗某某押到高街桥,李太权随后驾驶另一辆摩托车来到现场。李太权持一猎枪在高街桥南侧的树林处看守罗某某,梁永才、缪永市各持一支五连发猎枪在高街桥北侧负责收取赎金。 不久,罗某等人来到高街桥北侧准备交赎金,此时,在高街桥南侧的李太权见到周围有人走动,怀疑是公安人员,便向罗某某的背部开了一枪,当场将罗某某杀害。梁永才、缪永市听到李太权开枪,亦疯狂地向前来交赎金的罗某和办案民警连开7枪,致使罗某等人被击中。事后,三被告人逃到廉江市新民镇某村缪某某家躲藏。 11月13日中午,公安人员包围了缪某某的住宅。当天,公安人员将被告人李太权、缪永市、梁永才抓获归案,并将3支猎枪及一支改装发令枪等作案工具起获。 (袁增伟 郑锋 湛检)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