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手机迁怒夺命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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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0:3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只是因为丢失一部手机和几十元现金,就举刀将对方残忍杀害。昨天,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杀人偿命。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4日晚,刘某与卢某在合肥市一个酒店门口睡觉。次日凌晨1时许,刘某发现随身携带的手机和数十元钱不见了,怀疑是睡在旁边的卢某拿了。就找卢某要,卢某辩解不是自己拿的,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刘某越想越气,便回到租住处拿了一把菜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赔偿59408.12元。(邢婷 肖献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