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案中一岁幼童获赔7.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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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1:02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阜阳市颍上县盛堂村2003年12月5日出生的原告童小雪,在自己刚满周岁时,打赢了一场民事官司。因销售伪劣奶粉致原告严重营养不良的被告马步才、刘则云夫妇被判赔偿童小雪医疗等费用7.4万余元。 原告童小雪出生后,因食用从被告夫妇处购买的“聪儿壮”牌奶粉,两个月后即出现头大、浮肿、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石中原)(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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