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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代征月底停止 明年由国税部门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1:46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康云)省政府办公厅昨日正式发出通知,我省将在200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录用接收工作,车购税代征同时停止。在停止代征业务前,车购税征收工作仍由交通部门负责,停止代征业务后,车购税征收工作由国税部门负责,时间是2005年1月1日起,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

  据悉,今后车购税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划转和录用的国家公务员使
用行政编制,接收的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对属于国家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审核、公示后,报省车购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国税系统接收;对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并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省交通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编制好《移交离退休人员名册》后,由国税局系统接收;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则通过核定编制数额、公布考试成绩、初定名单、审核档案、组织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录用接收,由省人事厅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干部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审批手续,职工的划转接收审批工作由省国税局负责。

  另外,为保证车购税征管工作正常运转,对用于车购税征管的电脑、服务器、设备、交通工具和办税办公场所等财产,作为划转资产的一部分,原则上须整体移交给国税局部门。车购费稽征人员划转到国税部门后,有关经费也相应由财政部一并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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