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行 谨慎驾驶控制车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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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4: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何璐记者马黎明为您报道 昨天,大雾再袭成都,交警二分局140多名交警分布在北门片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全力疏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二分局车管科宣传民警特别向广大驾驶员介绍雾中行车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驾驶的窍门。
车辆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此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