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可减免律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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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7:20 时代商报 | ||||||||
两节临近,辽宁再开讨薪“绿色通道”——— 农民工讨薪可减免律师费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两节临近,沈城的农民工今年能否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呢?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按照司法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
按要求,今后法律援助机构将积极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将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对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法律服务机构应对此类案件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 与此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还要设立农民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接待工作,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尽快办理有关手续并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指引申请人去相关机构处理,不得推诿。 辽宁已清还农民工工资10亿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建设厅获悉,截至2004年11月10日,全省已偿还建设领域拖欠的工程款52.9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5.31%,比10月底提高了9个百分点;已偿还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0.56亿元,偿还率89.95%,其中,偿还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96亿元,偿还率96.9%。 目前,辽宁省已采取了多种清欠措施,今年辽宁将重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在2005年春节前偿清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明年重点整治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