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考核有章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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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7:34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为正确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5日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这个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将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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