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把门”阴森森战兢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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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7:43 天府早报 | ||||||||
都江堰一小区出现怪异事件,缘起一桩人身伤害案,死者家属坚称拿不到钱不搬盒子 早报讯(记者云源摄影向宇) 门卫室里没有门卫,只有门卫的骨灰盒和遗像“镇守”长达7个多月。昨(15)日,设在都江堰的小金县第二干休所住户张先生向本报反映:“我们小区都快成恐怖小区了。”
现场:门卫室放着骨灰盒 该干休所与都江堰市外北街相连,褐色铁皮门半敞,进门右侧就是门卫室,门上的铁锁已经生锈,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依稀可见一张木桌上摆着黑色的盒子,旁边还有一张绕着黑纱的头像和一只花圈。 小区有两幢6层高的楼房,自从门卫陈思弟被6楼掉下的玻璃砸死后,守门的任务就由各家各户轮流执行。干休所负责人杨贤泽说,小区里居住的大多是老年人。 陈思弟的老伴舒家玉就住在小区里,“4月23日,我就把老伴的骨灰盒放进了门卫室,刚开始的时候小区的人都有点害怕,现在都习惯了。”“什么时候拿到赔偿金,我就什么时候把老伴的骨灰盒移走。” 原因:玻璃掉下砸死门卫 4月18日早上7:40,正在打扫卫生的门卫 陈思弟被楼上掉下的窗户玻璃砸中头部死亡。都江堰市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时正刮着大风,飞落的玻璃来自6楼许子鑫家。法院判决许子鑫作为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陈的家属6.4万余元。 舒家玉在向法院起诉时,还要求小金县都江堰离退休干部管委会承担责任:“原因是干休所住户门窗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管委会疏于管理。”法院认为,该管委会是一个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判决管委会的主管部门小金县县委组织部承担垫付赔偿金责任。垫付后,可向许子鑫追偿。 “判决都生效一个多月了,到现在一分钱都还没有拿到。”舒家玉说:“现在要让我把老伴的骨灰盒搬出来,那是办不到的!”昨日,审理此案的代理审判员丁文解释:“一审宣判后,小金县县委组织部提出了上诉,整个案子还未完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