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毒”奶粉一受害儿童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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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8:18 天津日报 | ||||||||
石中原 据新华社合肥12月15日电(石中原)安徽阜阳市颍上县盛堂村2003年12月5日出生的原告童小雪,在自己刚满周岁时,打赢了一场民事官司。因销售伪劣奶粉致原告严重营养不良的被告马步才、刘则云夫妇被判赔偿童小雪医疗等费用7.4万余元。至此,阜阳首例因产品责任索赔纠纷一审结案。
原告童小雪出生后,因食用从被告夫妇经营处购买的“聪儿壮”牌奶粉,两个月后即出现头大、浮肿、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2004年2月20日起,原告先后在颍上县医院、阜阳市医院、上海某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住院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