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讯原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在其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资金75万元,合计351万余元,到境外将所有钱款挥霍一空。蔡为此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事情败露后,蔡豪文畏罪潜逃,目前司法机关已对其立案追捕。
经初步核实,2004年1月至11月,蔡豪文在担任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276万余元,借用所辖5家运输企业资金75万元,合计351万余元,其中,2004年3月,挪用州内运输企业线路招投标抵押金50万元;2004年4月至9月,先后15次共挪用本单位公款226万余元;2004年1月至11月,以个人名义向所辖5家运输企业借款72万元。期间,蔡豪文通过珲春某口岸分27次出境到朝鲜罗先市“英皇娱乐中心”参与赌博,将上述挪用和借用的资金作为赌资,在国外挥霍一空。据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张政委介绍,蔡豪文出去赌博都是周六、周日,因为自己有私家车,而且还有出入境手续,所以可能是这些条件使他迷上了赌博,具体的原因他也说不清楚。而且,在他的社交圈子里都是一些比较有身份的人,可以说是没想到他会走上了这条不归路。(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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