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12月20日起接受廉租房申请 百人将春节前搬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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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13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 (记者何继权通讯员覃晓璇唐隆友)记者昨日从柳州市建委获悉,该市住房困难低保户的廉租房申请,将于12月20日开始由各街道办事处受理,受理期限截止至明年1月5日。原已向市房改办提交申请,但尚未分配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必须重新进行申请。 不久前颁布的《柳州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定于明年1月1日
另据了解,住房困难低保户向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柳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最近4个季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居住地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有特殊情况的须提交孤老、烈属、下岗、残疾证明等。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家庭,有关部门将在申请人居住地、当地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接受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将成为廉租对象登记,申请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补贴两种不同的补助方式。 目前,坐落于旧机场开发区航银路41号的秀山小区,有102套新建廉租住房将于本月20日竣工验收。因此,新办法实施后提出申请的首批低保户,将有机会获得实行实物配租的新房。 作者:何继权 覃晓璇 唐隆友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