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体现人文关怀将派出所留置室变候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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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9:1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丰雷)“留置室”的牌子被换成“候问室”,原有的“留置室”被陆续废弃,由“候问室”逐步取而代之。深圳警方有关人士表示,《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于10月1日施行后,建设“候问室”的工程在提速阶段,“留置室”改称“候问室”体现人文关怀。 近段时间,记者在深圳警方有关派出所采访时发现,派出所原来设置的“留置室”
深圳警方有关人士说,“留置室”改称“候问室”不仅仅是改个名字,它通过“候问室”的标准设置,更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继续盘问者只是有嫌疑,他(她)完全可能是没有违法犯罪的人。 据了解,《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26条规定,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以上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不得设置“候问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