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今言:命价几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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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03 沈阳今报 | ||||||||
前天,今报5版以《无盖下水井深夜夺人命》为题,报道了一男子坐摩托车落入窨井不幸身亡的消息。昨天,该版《窨井吞人找不到责任部门》的消息称,没有任何部门对此负责。今天,此事又有了新的进展。(详见今天今报6版) 井为造福民众之井,为城建不可或缺之物,必有其归属,怎能无人管理?从行政职责角度讲,开口之井吞人,必须有人出来解释一二。但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没有人愿意出面
从生命学的角度来讲,人的生命价值是等同的。而在现实生活中,生命价值在于社会对他的认同程度,因而,不同人的生命是有不同价值的。这一点,从贪官贪污数额与其所获得的刑期之间的差异等事例足以说明。我们无法否认现实,但我们崇尚理想的生活境界。 一个平和的社会,民众与当权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必不可少。作为纳税者和奉献社会的成员,都希望其生存空间充满人性化,其所在城市的设施有利于大众生活,更希望用自己的奉献换取平安的生存环境,达到和谐美满的境界。因此,当权者应该为民众的切身利益负责,民众也应该为社会奉献。二者之间应当是相辅相成。 然而,这种平衡取决于购买者与收购者之间的利益取向。倘若这种利益失衡,必导致民心凄凉,社会混乱。 一个普通人因“不慎”落井而走到了另一个世界,不过他的离去仍然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是不是因为他原本就是一介草民而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还是吞人性命的窨井没有引起大众的普遍关注?对事无动于衷是人类的悲哀,是社会的失衡。假如这次死去的是一位社会地位不同的人,其结果又将怎样? 面对生命,我们乞求平等,企盼平安。面对市民落入窨井不幸身亡的事件,我们更希望有人出面,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