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梯倒塌砸断男童拇指 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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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10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今年4月份,一场意外事故让舒兰市法特镇中心小学幼儿园的4岁男孩赵福彤失去了拇指。碰巧的是,当时负责看护孩子的班主任马玉凤正是赵福彤的母亲。近日,赵福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家属与校方就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 家属:要向学校索赔50万
11月末,医生建议孩子第二次住院,将孩子断指部分的筋接上。赵喜臣表示,孩子受伤是由学校器械失灵造成的,老师的看管不起决定性作用。家属考虑到孩子今后生活困难,向学校提出50万元的赔偿,包括医药费和精神损失等。 在法特镇中心小学,记者看到幼儿园铁制的滑梯有一米多高,机身铁锈斑斑。幼儿园的孩子告诉记者,这个滑梯仍在使用。 中心小学杜校长称,二三年前,学校购进滑梯,每隔两周就检修一次,但内部零件的毁损是看不到的。杜校长强调,学校不回避器械造成孩子断指,但作为班主任,孩子的母亲马玉凤看管不力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事发后,学校主动联系家属要求提供治疗票据,用于保险理赔,但家属不配合。杜校长称,考虑到班主任老师是受伤孩子的母亲,学校始终未对老师进行处理。 舒兰市教育局领导上周刚与家长协调解决此事,学校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医疗费,但家属索要的50万元赔偿学校负担不起。拇指伤残可能影响未来生活 昨日9时许,记者在北华大学附属医院手显外科,看到了刚做完手术的赵福彤。赵福彤左手缠着纱布,用夹板固定着,右手吃力地摆弄着“变形金刚”,他还意识不到伤残会给今后生活带来困难。赵福彤告诉记者,当时“飞机”上有四个小朋友,自己站在梯子上,没想到支点突然塌了。 孩子的奶奶说,不能接受学校这种态度,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他们将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