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开始信息共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19 每日新报 | ||||||||
城市先行试点明年内全国联网王婷 新报讯【记者王婷】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从本月中旬开始试运行,并将在7个城市开通联网查询。该数据库明年内将实现在全国的联网运行。 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全国统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其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随着征信法规的完善和征信市场的发展,将来也要依法向合格征信机构的合法用途开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工作规划,2005年内将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全国联网运行。届时,所有获得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部分农村信用社将可以联网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根据征信法制建设、征信市场发展,以及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逐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更加完整地记录个人信用信息。 据了解,按照专家的设想,完善的数据库还要从工商、税务、民政、公安、法院、医院、保险、证券、工作单位等很多方面获取个人信息。有关人士指出,该数据库的试运行,不仅有利于银行防范信贷风险,而且方便银行进行客户信用调查,有利于个人信贷的进一步发展。个人信用记录的建立还将促进个人重视自己的诚信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