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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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2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 12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5日联合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使这项工作有章可循。 实施意见明确,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陪审活动前必须经过培训。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年,缺额依法定程序增补,任期届满后自动免除。
根据这个实施意见,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费用,将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