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会条例被裁定部分“违宪” 无奈“名存实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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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31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319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及“应否急速处分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昨天宣告真调会条例部分条文“违宪”,亦即第8条部分“违宪”、第13条全部“违宪”,两条11项“违宪”,这意味着真调会“名存实亡”。 据台媒报道,为完成真调会条例等“释宪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前天连夜加班到深夜,除了凝聚共识,并整合及修饰“释宪”文字。
“立法委员”柯建铭等93人认为今年8月24日“立法院”三读通过真调会条例,逾越“宪法”赋予“立法院”权限,侵犯其它“宪法”机关权力,抵触“宪法”权力分立原则及正当法律程序保障原则,因此申请解释。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昨下午召开会议,于傍晚5时25分公告“释宪”结果,并由“司法院”秘书长范光群说明。 真调会条例赋予的重要权力,包括侦查权、裁罚权、不受任何法律限制权、调查所得可提再审等,均全数被废;依解释内容,真调会所能行使的只剩下“行政调查权”。 依大法官解释,本届真调会委员并未经“立院”院会决议任命,等于还未上任,故本届委员无权行使行政调查权,目前的真调会形同“名存实亡”。(潇凝)【编辑:朱鸿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