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委:“公费旅游”的禁区 旅行社碰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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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0:52 浙江在线 | ||||||||
为了防止公务活动安排异化为公费旅游,上海市旅游委近日专门界定了“三不准”的门槛:不准在展台上出现旅行线路、不准有标价、不准超越旅行社业务范围。 “旅行社承接公务活动安排是一大突破,但‘公费旅游’禁区碰不得”,参与《上海市旅游条例》制订的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黄钰透露,上海将公务活动安排写入《旅游条例》,是一大创举,但对于“公务活动安排”,《条例》有着明确的“限定词”,即必须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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