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能高票当选 选举程序成买官卖官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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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09 金羊网-新快报 | ||||||||
根据我国现行的干部管理制度,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须由省人大代表选举表决方能通过。而令人费解的是,一些在群众中口碑极差的人,却都在人大获得高票通过。 接受采访的一些人大代表说,本来有些人可以在人大划票阶段被选下去,可由于“问题官员”坐镇党的重要部门,在他们反复“做工作”甚至“监督”下,领导干部选举程序
另一位代表称,像一些官员的劣迹,代表们心中是有数的,可在给他们划票之前,党委要召开人大代表中全体党员大会来“统一思想”,简单介绍一下个人简历,然后就是什么“工作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等一些套话,并且解释说基层虽然有一些传言,但他们调查了没有那些事,有些同志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人无完人”、“看一个人要看主流”,还希望全体党员干部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和党委保持一致,确保“党组织”推荐的干部顺利选上去。 许多人大代表对此次落马官员当初被选上时的选举划票方式提出了质疑。据一位人大代表说,此次黑龙江落马的一位副省级干部在当初人大对他进行投票选举时,划票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同意的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划“O”。也就是说,只要你动笔就表明你不是不同意就是弃权。在党委召开会议统一代表中党员的思想后,谁划反对票或弃权票显然成了和党组织不保持一致,而且因为要“动笔”,“反对者”就会昭示于众目睽睽之下。 一些代表描述当时划票的情形时说,在代表们一个挨一个端坐的选举会场,哪怕不是很大的动作,主席台上的人也会看得清清楚楚。会场两旁的过道到处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许多代表说,自己划票那天根本就没带笔,因为不需要带也不敢带,拿到选票后就直接扔进了票箱;有的代表为避免被怀疑和“党组织”不保持一致,进会场时干脆不穿外套以表明自己没有带笔。(据《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