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 烈士子女上学免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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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22 新华网 | ||||||||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上学可得到多项优惠条件,其中烈士子女以后在公办学校上学期间可以不用交纳学费。这是记者昨日从甘肃省民政厅得到的消息。 退役士兵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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