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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 烈士子女上学免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1:22 新华网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上学可得到多项优惠条件,其中烈士子女以后在公办学校上学期间可以不用交纳学费。这是记者昨日从甘肃省民政厅得到的消息。

  退役士兵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中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远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降20分录取。(记者 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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