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要求严惩经济犯罪背后的不法国家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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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4: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田雨)记者16日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在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的同时,将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背后的不法国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6日在此次会议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重点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领域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影
肖扬强调,“尤其要依法严惩严重经济犯罪背后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 他同时指出,人民法院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还要通过对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坚决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司法环境。对于跨地区的民事案件,可以采取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法律措施,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肖扬表示,将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遏制个别地方刮“破产风”、搞“破产运动”,导致银行债权被大量逃废现象。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要继续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经济安全的监控,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防止企图通过诉讼讨债、消债等规避法律的行为,维护信贷秩序。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商业秘密等案件的审判,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滥用知识产权行为。(完)(责任编辑:陈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