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注医疗价格:医疗消费为什么没有一个公平秤(2)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5:17 新华网

  公不公平,目前只能看"程序"

  何忠正说,所谓的公平,一种是程序公平,一种是事实公平。目前很多只能做到程序公平,而无法做到就诊事实公平。他解释说,所谓程序公平,即指医院的规章制度、收费标
准、临床用药等针对患者的就诊程序,是一视同仁的,是公平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消费目前只能尽量做到程序公平,要达到事实公平则很困难。

  他举了个例子:"一个素不相识的老农要做心脏换瓣手术,也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我,让我帮他拿主意,到底是国内的瓣好还是国外的瓣好。我只能说,质量当然是国外的瓣好一点,但要根据你自己的财力来考虑。""为什么医院在用到任何贵重药品或器材的时候,都要患者或家属签字?就是因为不同的价钱享受不同的服务,患者必须签字认可以后,医院才会给他们使用相关的器材或药品。"何忠正说,其实这就意味着不公平,因为患者到医院应该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但现在只能根据他们的经济实力来衡量如何为他们服务,而不同的服务其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患者都希望能享受到贵宾般的服务,但这可能吗?怎么可能对所有的患者都给予贵宾般的服务呢?医院不可能为一个感冒患者配备多名医护人员,也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来分配医疗资源。说白一点,就是给的钱多,享受的服务自然就好。这不是势利,现实就是如此,即使西方发达国家,也只能如此。那你说公平吗?"

  "每家医院的医疗水平、医疗技术是参差不齐的,即使能做到程序上的公平,患者在各家医院享受的服务仍然是不同的,这也是事实上的不公平。不同的医院,动用不同的设备和专家,设备的价值可以衡量,专家的价值却很难衡量。各家医院的费用的确存在差异,却无法用公平不公平来衡量。"

  "我相信每家医院对所有患者都是相对公平的,但没有一家医院能做到绝对公平,最突出的如金钱与生命的关系。普通消费,花相应的钱就可以买到相应的服务,但在医院,你不能说,我花钱就能买到想要的健康,更不能说,花了钱就必须要把人救活。这对患者不公平,对医院来说,更不公平。"

  谁能胜任医患之间的"公平秤"?

  患者在抱怨不公平的同时,很多医生也在为自己抱不平。江苏省中医院骨伤科主任医师蔡文辉说:"现在许多病人包括家属都认为医务人员绝大多数是在收红包拿回扣,造成乱收费乱开药,将费用分摊到患者身上,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实质上反映的是政策性问题。我不敢说所有的医生都那么清白,但我周围的医生,我敢保证他们没有如此。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本来就不公平,现在还要再背上个'白眼狼'的恶名,心理的滋味很不好受。"

  按理说,医生作为一方,病人作为另一方,中间应该有一个第三方做协调,但现在作为"公平秤"角色的第三方严重缺位,医患双方就闹得不可开交。谁能胜任"公平秤"?谁来评判医疗消费公不公平?到底谁能公正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公平秤,医患双方也一直在寻找。更多情况下,患者处于明显的弱势,且将来也是长期如此,因此他们更渴望有一个公平秤。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冷明祥认为,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代表患者利益的机构和团体,患者只能代表个人,经常孤掌难鸣,一些正当利益往往无法得到保障。"就说医疗事故吧,因为医院和医院、医生和医生本身就结成了天然联盟,互相关联,唇亡齿寒。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同行专家肯定偏向医生或医院,绝对不会把五分责任鉴定为七分,而只会是三分甚至赖掉,因为这代表己方利益。"冷明祥说:"这也是很多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患者宁可相信不懂医的人民代表或法官,而不愿意相信精通医术的医疗专家,这是可以理解的。"

  "再说政府一方,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医院的利益,因为医院是政府主办的,医院声誉的好坏,最后代表着政府的形象,且与政府的投资联系在一起,政府也不希望医院受损失,在维护医院利益的时候,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患者缺少支持,也没有形成联盟,缺少患者协会异类的组织。政府-医院-患者这种三角关系明显失衡,前两者非常有力,而后者却处于明显的弱势,这也是很多纠纷发生后,患者宁可闹,而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原因之一。"

  闹医院和告大夫成为患者讨要公平的首选,这是不得已而作出的选择。患者的希望在哪里?很多研究医疗的专家都认为:一靠整个医疗过程的规范,二靠政府部门把管理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政府只负责宏观指导、纠偏,要从对医院负责转变为对患者负责,由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

  "我们也一直寻找一杆公平秤,不仅为患者,也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南京鼓楼医院党委书记何忠正说:"就说医疗事故鉴定吧,似乎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起来很顺畅,其实老百姓并不愿意去鉴定,他们认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院同穿一条裤子,不可能给他们公正的说法;他们也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认为程序长,费用大,往往一个官司就是一年时间。因此他们经常选择到医院闹。"

  "协调是个有效途径,关键是医患双方的矛盾谁来协调呢?卫生行政部门是管医院的,但管不了患者,由他们来协调显然不行。司法介入是个方法,但也很不现实,我曾经与法院沟通过,问他们能否用人民调解员的身份提前介入呢?法院说'很困难,调解成功了还好,万一调解失败,法院也会成为被告。'法院认为,司法部门对待医患纠纷应该回避,才能在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做到客观公正。"

  "新闻媒体经常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介入了医患矛盾,希望用舆论的力量来解决。不管媒体的目的如何,这些举动绝非理性调解,媒体多是医疗外行,相关报道往往只是煽情,客观上来讲,并不能达到公平的效果。"

  难道医患间真的找不到一个"公平秤"的角色?医患纠纷就这么一直闹下去吗?这一沉重的话题不知道何时能有答案!(新华网江苏频道 记者 朱旭东 )

[上一页]  [1]  [2]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联想收购IBM PC业务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中外乒乓球明星对抗赛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