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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首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5:2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国资委今天与30户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任期经营业绩责任状。与以往只签订年度考核指标不同的是,这次国资委 将在更长的期限内,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更为严格的业绩考核,任期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挂钩。

  在上午的签约现场,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中煤能源等大公司的老总纷纷在经营责任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收到责任 书的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成为了今天笑得最开心的人。按
照要求,30户企业的老总必须在2004年到2006年3年时间 内,保证自己的企业资产年均保值增值率达到110。48%,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8。44%。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在奖惩上也是有不同的规定,年度考核主要是和企业负责人绩效 工资挂钩,任期考核的结果主要是和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挂钩。

  对于实行任期经营责任制的做法,央企老总纷纷表示,这将使企业从过去只注重短期效益转变为兼顾长期发展。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总经理李永安:有一个任期目标以后,它不仅要考虑当前,而且还要考虑到长远,更重 要的是这个企业能保持一个持续稳定地增长。

  据了解,除这30家企业外,另外150多家中央企业负责人也将于明年年初陆续完成任期经营业绩责任状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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