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开展山鹰行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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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7:1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南宁12月15日电 (记者何春中)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胡安福今天在“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透露,从今年11月至明年11月底,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 据胡安福介绍,“山鹰”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有七个方面:侵犯食品、卫生生活用品、药品、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专用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的
他表示,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相对集中和国际影响较大的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15个省区市将成为公安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 ||||||||